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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培训补贴

发布时间:2025-06-25

补贴条件:1.创业培训定点机构(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) 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(含 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院校、技工院校在校生)提供免费创业 培训。2.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(实训)合格证 书。

补贴对象: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。

补贴标准:1.创办企业培训(GYB+SYB,80学时)每人 补贴1500元。2. 网络创业培训每人补贴2000元。3.经市人力资 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评审后通过的特色创业实训项目,每人补贴 2800元。

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 补贴,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。

应提交材料: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材料。

应核验信息: 相关人员的创业(实训)培训合格证书。

 

申请程序:

1. 创业培训补贴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(或特色创业实训承 办机构)在每月10日前向培训主管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 请,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25 日前完成受理、审核、复核,审核通过的,公示5个工作日,公 示无异议的,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 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补贴资金拨付。

2. 创业培训机构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