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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创业项目资助

发布时间:2025-07-09

补贴条件:1. 获得“赢在广州”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 次。2. 获奖之日起两年内(含参赛期间)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 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。3. 获奖项目经营规范,已办理税务、 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。4. 获奖项目吸纳就业 3 人或以上。 补贴对象: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。 

补贴标准:一等奖 20 万元,二等奖 15 万元,三等奖 10 万 元,优胜奖 5 万元。

补贴期限:一次性。

应提交材料:企业(个体户)办公场地租赁合同(租用地 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,校验后退回),《注册单位与参赛项目相 符承诺》原件,单位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信息。

应核验信息:单位登记信息,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(无 变更法人记录)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的主要负责人(持有其他法 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代表人)必须是参赛项目负责人,获奖信息, 参赛成员须在《注册公司与参赛项目相符承诺》上签名确认,申 请补贴前连续 6 个月企业社保缴纳情况,单位吸纳就业情况。 

申请程序: 1. 补贴对象在每月 1-25 日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切换区 域和部门-广州市-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,查找“优秀创业项目 资助申领”进行在线办理,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。 2. 补贴申请应在获奖之日起 2 年内提出。